【觀點】郭彥均臉書貼和醫護友人的對話截圖,有沒有法律效力和責任呢?
【觀點】郭彥均臉書貼和醫護友人的對話截圖,有沒有法律效力和責任呢?

藝人郭彥均日前於臉書公開與醫護友人的對話截圖,談及疫情,對方表示醫院狀況很慘,其中一句「看到這(麼)多孩子就這樣走(了)」,此被網友質疑郭有造謠、影射相關單位隱匿疫情,或是傳達假新聞、假消息,也引起政府的重視,而郭事後也刪文致歉,強調只是想呼籲大家善待醫護人員。網路世界資訊真假難辨,言論自由保護和假新聞監管該如何權衡,我們就來談談這相關議題。

網路上的發言可以代表自己嗎?

答案是肯定的。

網路記錄及足跡都是每個人數位身分的一部分;所講的話,代表一個人的立場,不因網路或實體世界而有不同,也不會因事後刪文或收回,就當成沒發生過 。甚至,這在法律層次有更深的解釋;對外許願(祭品文)可能是「意思表示」,網友的履行讓彼此成立拘束的契約關係,不能事後耍賴不算數。

另外有趣的是,很多公眾人物的粉絲團或專頁,一旦有失言的情況,都會先澄清是「小編誤發」,與本人切割,但如果沒有特別聲明,小編會被認定是本人的代理人,本人應對該行為負責(比較細緻的作法是:每篇文章都註記小編或本人發文)。所以後來也有人就乾脆說貼錯文都是駭客入侵所致(相不相信就看各位了)。

所以LINE或臉書對話留言的截圖有效力嗎?

網路發言代表本人,存證他人的網路言論,也可作為記錄他人行為的證據,特別是網路行為的高度變動性,存證有其必要。但由於這類證據易被質疑遭變造或P圖,而常有真實性的爭議。因此, 要使用該證據(特別是訴訟),務必完整存證 ,有人甚會先以網頁公證方式存證,以確保真實性。

發言代表自己,其他人無權變更。未經同意,在網路上擅自變造甚至偽造他人的發言,會涉及偽造及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等犯罪(網路資訊被認定是準文書)。此外,有時他人發言(文)內容已受著作權保護,則擅改、P圖還有違法重製,甚至侵害著作人格權(禁止不當修改權)等著作權問題,先前厭世姬的創作po文「別人同婚,干你屁事」被網友擅改為「別人反同婚,干你屁事」就是一例。

在群組散佈假消息、貼文言論不實,會有法律責任嗎?

我們接著聊聊對自己網路言行負責的問題,包括散布假新聞、假消息等。首先,要強調的是,監督政府及關心公眾議題的評論絕對是必要的,但也應注意真實性及他人的名譽保障,如何拿捏界線,重點在於「 合理查證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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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Adem AY on Unsplash

沒有合理查證的以訛傳訛,是可能惹上官司的。最主要就是刑法的妨害名譽罪,特別是「誹謗」(另外是公然侮辱,兩者區分已有很多討論,本文茲不贅述)。實務上,常見被告在合理查證上抗辯:「我是聽某某人說的」,但這樣的說法(道聽塗說)往難被採認;像先前某名嘴爆料當時中信兄弟的投手陳鴻文(現富邦)「收千萬打放水球」,陳怒告誹謗,名嘴辯稱此是在酒店聽組頭講的,但卻連組頭姓名或聯繫資訊都不知道,法院認為這就不符合理查證,因此判了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判賠償30萬元。然後最近也有統一古林睿煬的提告事件,這類指控言論影響力很大,發言應特別謹慎。

此外,這類事件也會依不同事件還涉及特別刑法,像是「散布或傳播不實疫情消息罪」(傳染病防治法§63)、「意圖使人當選或不當選而誹謗罪」(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04)、證交法也有相關規定等。

假新聞的散布,也常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行政罰,§63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問題,甚至連結到商業競爭操作等,這類事件不勝枚舉,像先前「衛生紙之亂」,大潤發就被公平會認定發布衛生紙漲價的不實訊息,為進行促銷行為誤導大眾,引發衛生紙供需失調,裁處350萬元的罰鍰(公平法§25)。這都可以看得出假消息、假新聞對於我們生活的影響。

粗暴的言論大可不必,但監督政府也是數位時代每個公民的義務。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但也不是無限上綱。在資訊爆炸的今日,與其事後判斷法律責任,或花費資源去查詢匿名網友真實身分,反而是每個接收者及傳播者都應培養獨立思辨的能力,當個智慧數位公民,不致於人云亦云,或被有心人士操縱,這是讓台灣社會更成熟的根本作法,也是我們每個人應該反思的。

《數位時代》長期徵稿,針對時事科技議題,需要您的獨特觀點,歡迎各類專人士來稿一起交流。投稿請寄edit@bnext.com.tw,文長至少800字,請附上個人100字內簡介,文章若採用將經編輯潤飾,如需改標會與您討論。

(觀點文章呈現多元意見,不代表《數位時代》的立場)

責任編輯:錢玉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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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進行式的新彰化-走進2025台灣設計展《圓未來之行》,看彰化如何轉譯城市設計!
現在進行式的新彰化-走進2025台灣設計展《圓未來之行》,看彰化如何轉譯城市設計!

台灣設計展已自10/10起正式開展,展期至10/26於彰化市、鹿港鎮、田中鎮及田尾鄉等地開展,其中將設計手法運用在城市治理與公共政策亦是此次展覽的重要核心。設於彰化縣立鹿江國際中小學的《圓未來之行》,以清晰脈絡梳理彰化的城市發展,並將彰化縣政府當前如何以均衡及複合的設計,將城市規劃中的「交通」、「建設」、「生活」三面向呈現進行中與已完成的政策成果,並透過互動裝置與參與機制,邀請民眾共同參與城市治理。讓我們一同走進展場,觀看這些政策如何以設計的語彙被轉譯為可理解、可感受、可參與的日常溝通。

交通路網連結城市脈動,居民日常與幸福共行

交通路網是城市的縫線,是均衡發展的骨幹,路網密密織入、層層堆疊,將生活的點點滴滴串成同一張布面。於《圓未來之行》的「轉譯之間」,我們以交通破題——〈彰化交通脈絡透視圖〉以多層透明壓克力承載各級路網,透過疊印與透視產生視差,清楚呈現城市交通的經緯關係與節點密度;〈脈動彰化:空間發展藍圖〉則以光為媒介投影於城市模型,演繹彰化未來的重要軌道規劃與重點核心發展區域的建設願景,沿著大埔截水溝的堤岸風景前行,輔以東西南北向的完善路網,八大生活圈的樞紐轉運站串起城鄉間的交通脈絡,引擎發動,感受彰化這座「全球百大幸福城市」的節奏與脈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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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動彰化:空間發展藍圖〉以光雕投影演繹彰化的未來規劃。
圖/ 彰化縣政府

建築與空間疊加複合,跨齡共生,城市共享

建築是城市的骨架,新生與既有的空間疊加再生,乘載著居民歷史記憶的老屋經過修繕,化身文創基地、創業場域與周邊社群連結,〈時光新生所〉記錄著重獲新生的老屋翻開世代新頁的重要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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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新生所〉透過翻牌互動比對老屋今昔差異,喚醒封存的時光。 (示意圖)
圖/ 彰化縣政府

隨著城市蓬勃成長,為能回應隨之增加的跨世代居住需求,〈宜居共築所〉展示共居的設計實驗成果,伸港基地首創青宅社宅共居基地,回應居住正義、社區韌性等多重城市課題,也讓彰化青年可安心回鄉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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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共築所〉展示伸港全國首創青宅社宅共居基地。 (示意圖)
圖/ 彰化縣政府

在新生的城市建築中隱藏著許多設計巧思,〈未來綠學園〉邀請民眾以擴增實境方式探索鹿江國際中小學這座綠建築的永續設計,校園本身也是環境教育的最佳教材;〈無形設計所〉則透過電控薄膜揭開日常表象下的設計智慧,鹿港洛津國小的操場、地下停車場身兼蓄洪池機能,同時承擔運動、停車與防洪安全三重角色,風雨時成為守護社區的暗線,平日則回到居民的生活日常。

宜居生活源自安心信賴,健康照護與共融設施完備,滿足全齡需求

生活的幸福感,來自各世代都能感到被照顧、被守護的安心與自在。〈全齡照護網〉以大型 LED 牆面呈現全國首創的長照大樓,將托嬰、長照與社會福利整合為一體,成為在地支持網絡的核心據點,也成為最貼近民眾需求的務實設計成果。〈活力共享場〉把運動帶回日常,呼應彰化「八大生活圈運動館」計畫,邀請觀展者當場伸展、啟動身體;各地共融公園則以「共融遊戲」回應跨齡需求,透過無障礙動線與共融遊具,包容不同能力與世代,在〈無界共融園〉票選最期待的共融遊戲場主題,邀請民眾攜手打造屬於彰化的未來共融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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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齡照護網〉展示整合式長照大樓提供各年齡層的完善照護服務。 (示意圖)
圖/ 彰化縣政府

到《圓未來之行》一同書寫新彰化的現在進行式

民眾是主詞,是這座城市的主角,既感受也形塑城市;交通作為連接詞,串起人與城市,連接起可能性;建築是名詞,乘載各式機能,讓各種需求的滿足具備指向的所在;而生活化為形容詞,傳承著文化底蘊,透露著溫暖照護與人情味。至於動詞,正是此刻我們發生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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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長王惠美邀請大家一起來參訪《圓未來之行》,欣賞彰化三百年的城市紋理。
圖/ 彰化縣政府

彰化縣長王惠美表示,「現在進行式的新彰化」是一個正在被書寫的長句,此刻的每一次到訪、每一次參與、每一次選擇都影響著城市的發展。她強調,《圓未來之行》不僅是一場體驗活動,更象徵著縣府與民眾攜手共創城市願景的過程,邀請大家一同參與,書寫屬於彰化的未來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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