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拍的照片,卻被告「侵權」!視覺中國的版權黑歷史曝光,問題出在哪?
攝影師拍的照片,卻被告「侵權」!視覺中國的版權黑歷史曝光,問題出在哪?

自己拍的照片被告侵權?

如果對方是視覺中國,好像也沒那麼意外。

2019 年,視覺中國「碰瓷」全人類共享的首張黑洞照片,還因為聲稱對國旗、國徽圖片有版權被點名批評。最近,它又在廣撒網的維權行動中,和圖片的「親生父親」狹路相逢。

李鬼找上李逵,但子彈還得飛一會兒

我們先來按照時間線,回顧一下事件的始末。

8 月 15 日,攝影師戴建峰、微博博主「Jeff 的星空之旅」發文,稱自己拍攝的 173 張照片,被視覺中國打電話通知是侵權使用,還被要求賠償 8 萬多元。讓這位攝影師困惑的是,他的作品從未和視覺中國合作,也沒有上傳過視覺中國的圖庫,為什麼版權卻歸它所有,甚至要求本人賠償損失。

視覺中國
圖/ 愛范兒

視覺中國當晚回應,銷售授權鏈相當清晰,是攝影師誤解了。

這些圖片由攝影師授權的圖庫 Stocktrek Images 銷售,Stocktrek Images 又將它們授權給圖庫 Getty Images 銷售,視覺中國是 Getty Images 的中國獨家合作夥伴,擁有完整的銷售權利。

如果說攝影師是房子的業主,視覺中國是房子轉了幾手之後的底層房東。

好巧不巧,房租收到業主頭上了。8月16日,戴建峰再發聲,表示不接受視覺中國的觀點——「這裡沒有誤會」。他提到,已向 Stocktrek查核此事,Stocktrek明確告知,視覺中國無權銷售他的作品,也沒有他作品的任何版權,Getty 也無權將他的作品再次轉售。

8 月 16 日晚上,視覺中國再次回應,對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他們與 Stocktrek 沒有直接業務關係,而是通過 Getty 和 Stocktrek 建立了銷售關係,至今已經持續 17 年。

言下之意,視覺中國解釋了,Stocktrek 之所以說視覺中國無權銷售它的版權圖片,是因為你我本無緣,全靠 Getty 一線牽。另外,兩個平台都未通知視覺中國將圖片下架,視覺中國想說自己很自覺:「考慮到當前情況,我們公司主動先做下線處理。」

8 月 17 日中午,視覺中國向南方都市報分享了公司與 Getty 之間的協議內容,力證其合法擁有戴建峰攝影作品在中國的銷售權利。

真的侵權?或者只是文字遊戲?

這起事件的一個核心爭議是「我自己拍的照片,我就一定無償使用嗎?」這還真不一定,具體要看攝影師對圖庫的授權方式。

不過,攝影師侵權自己拍的圖片,可能性其實非常小,往往需要把除了署名權以外的著作權轉讓給第三方平台,註明排除作者本人使用授權作品的權利。

攝影師和國外圖庫簽訂合約是如何,目前還不清楚,所以還要讓子彈再飛一會兒。戴建峰一條 2018 年的微博也顯示,他和視覺中國似乎存在簽約供稿關係。

但擺在明面上的是,視覺中國玩了個文字遊戲。最初發給戴建峰的信件強調的是「著作權」相關權利,事情被戴建峰曝光後,在聲明里卻只說自己擁有「銷售權利」。這其實是兩碼事。

知識產權律師遊雲庭指出:「這個行為的性質是無權維權,如果是出於疏忽的,則涉嫌冒名維權,侵犯了圖片著作權人的權利。」

視覺中國
圖/ 愛范兒
視覺中國
圖/ 愛范兒

視覺中國的維權生意經

事情到這裡告了一個段落。鬧了一遭,視覺中國連上了好幾個熱搜,可見它的輿論基礎有多差勁。

央視曾稱視覺中國為知識產權市場的毒瘤。
央視曾評視覺中國把法務做成銷售。

《中國國家天文》雜誌官方微博也站出來吐槽視覺中國:

我們也收到過類似電話,諸如 NASA 發布的公版照片都算他們的版權。

這和 2019 年的情景何其相似。雖然最近的爭議還不好定性,但過往的劣跡不會消失。

當年 4 月,人類史上首張黑洞圖片問世,卻被視覺中國列入了版權圖庫。然而,這張照片出自歐洲南方天文台(ESO),它遵照 CC4.0 協議將照片免費公開,只要標明來源就可以傳播以及用作商業用途,壓根沒有視覺中國什麼事。

視覺中國
圖/ 愛范兒

視覺中國後來解釋,它是通過合作夥伴獲得了非獨家的編輯類使用授權,只用於新聞傳播,沒有獲得商業用途的授權。把免費照片列入自己的圖庫提示商用風險,那你人還怪好的。

更加離譜的是,視覺中國因為聲稱擁有國旗、國徽版權被共青團中央點名。當時,視覺中國意識到了錯誤,聲稱該圖片由視覺中國簽約供稿人提供,視覺中國作為平台方負有審核不嚴的責任。

視覺中國
圖/ 愛范兒

除去這些罪證確鑿的「碰瓷」,視覺中國廣撒網的維權更讓人苦不堪言。試問哪個自媒體沒被它找上門?愛范兒也曾收到視覺中國商務的索賠通知。

其中一張出自視覺中國圖庫的圖片,和主編在阿那亞拍的一張照片構圖相似,但並不是同一張,卻被拿來作為侵權的證據。這也可以印證,視覺中國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用爬蟲到處抓相似圖片,有誤傷的可能。他們提到這個文檔是系統抓取的,不完全準確,不排除他們的法務會有下一步動作。

2017 年,視覺中國就完成研發了名為「鷹眼」的圖像網路追蹤系統,利用自動全網爬蟲、自動圖像比對等方式,自動處理約200 萬張/天以上的數據,發現任何可能的侵權現象。如果抓到了身為老客戶的企業,那就讓銷售溝通,把沒交的錢補上;如果遇到了新用戶,那就律師函或告知侵權的函件伺候。

視覺中國
圖/ 愛范兒

另外,愛范兒寫大疆總部天空之城的一篇文章,圖片由大疆官方提供,也被視覺中國打成侵權。

都說視覺中國強的是銷售和法務,但可能更強的是收購、併購、戰略合作,這讓它身居壟斷地位已久。成立於 2000 年 6 月的視覺中國,2005 年和全球第一大圖片庫 Getty 成立了合資公司華蓋創意。之後的十多年裡,它又陸陸續續收購、併購、投資了一些知名的通訊社、攝影社群,並簽約了幾十萬名攝影師。

視覺中國的主營業務「視覺內容與服務」,內容來源主要分為三個部分:自有版權內容、合作供應商和簽約供稿人。

用了版權圖片,就該付出成本,保護攝影師的權益,但為什麼視覺中國的做法讓人不適,甚至有「釣魚執法」的嫌疑?這主要是因為,侵權信息不對等。

視覺中國自己有鷹眼系統,但用戶無法追溯照片版權是否真的被視覺中國擁有,被找上門之後,也沒有公開談判和議價的能力。視覺中國不事先警告你,但事後絕對找你。然而,視覺中國拿到的很多圖片,也不一定是獨家授權,可能是多平台分銷的,就算你已經通過其他圖庫購買了使用權,但視覺中國不管,也照樣上門維權,自媒體「差評」就遇到了這樣的情況。

如果確實侵權了,使用者就該交錢;但如果過度維權,使用者就感覺被敲詐了。對視覺中國來說,只是群發個通知而已,沒有回音也沒什麼損失。

否定視覺中國的作風,不等於否定版權保護

視覺中國站穩那麼多年,說明它的商業模式在法律上走得通,只是手法不夠光彩,索賠金額也比較嚇人罷了。和它講情緒沒有用,被維權的也得拿起法律的武器。

在共青團中央點名視覺中國的評論區,不少企業出來排隊跟風,說自家的品牌 logo、產品圖片也被歸入視覺中國的版權圖庫。但這裡存在灰色地帶,也暴露了部分企業運營不了解知識產權。

視覺中國
圖/ 愛范兒

《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是創造性的勞動,如果直接拿logo做成向量圖並打上浮水印,不存在創新之處,那麼就不享有著作權;但如果是產品、建築被簽約攝影師拍成了照片,這樣的「二次拍攝」就產生了著作權。

所以,企業們的連番聲討,是對版權的另一種誤解,可能佔理,也可能不佔理。

視覺中國的真正問題在於,一方面,壟斷之後漫天要價,甚至對黑洞等開放版權的照片佔為己有,納入自己的付費版圖,通過訊息不對等獲益。另一方面,廣撒網式維權,積累到一定數量就高價索賠,系統抓取存在錯誤的可能性,誤傷了就是碰瓷,找對門了就是賺錢,它不是針對你,它是針對在座所有人。

視覺中國維權的三板斧依次是溝通函、律師函、訴訟,找到你就讓你掏錢,通過維權實現銷售。

這次找到戴建峰時,它就提供了兩種解決方式,一是雙方合作,單價300 元購買不低於173 張的圖片,合作期限1 年,二是雙方和解,單張500 元支付「侵權」照片的使用費。

然而,視覺中國對圖片的版權,也不一定來路清楚。

幾年前發生過這樣一件事,大眾寶來開新車發布會,公關發給數家媒體的照片,被一位攝影師上傳了視覺中國,後來視覺中國給其中一家媒體發了律師函。

這也說明了,隨便誰只要上傳圖片,不管是不是這個人拍的,視覺中國就覺得有了版權。此事的結局是,視覺中國創辦人回覆,不良攝影師給雙方都帶來了困擾,解約攝影師,圖片下架處理。問題全在攝影師,平台優雅抽身。

視覺中國對侵犯版權的用戶又是怎麼維權的?反正不是圖片下線就完事。或許法律上站得住腳,但就是雙標。

以威嚇為手段,拿維權當生意,視覺中國看上去是個收過路費的強盜,而不是認真經營的小店,把版權保護的水給攪渾了。

對於圖片有需求的用戶,要嘛自己拍,要嘛不敢配圖,要嘛用免費的圖庫,現在法律邊界還很模糊的 AI 生成圖片,也成了一種可能的選擇。

白嫖沒理,打劫也沒理。在版權保護領域,不管是隨便侵權、盜用圖片,還是過激維權、一家獨大、漫天要價,其實都是不對的。

平心而論,視覺中國的版權圖片銷售方式,為不少攝影師帶來過收益。但在知乎提問「視覺中國上售價180 元,攝影師只能獲得1 毛錢」之下,也有攝影師指出,他們無權參與圖片的定價和銷售,利潤大量流入中介機構,而非創作者本身。作為中間商的圖庫,不僅沒有提供更加合理的賠償機制、更加透明的收費模式,反而明里暗裡各種「騷操作」。

網路的價值在於訊息共享,版權保護的目的是鼓勵創作者持續產出,如果本末倒置,只會傷害兩邊的創作者,使用圖片的不滿意,提供圖片的也不滿意。

值得一提的是,視覺中國名字雖然帶著中國,它的經營主體其實是「視覺(中國)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曾經申請的、含「視覺中國」文字的商標均已被駁回。警告別人違法的「知識產權先鋒」,其實自己也沒有停止打擦邊球。

本文授權轉載自:愛范兒

責任編輯:錢玉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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