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林叨囝仔「七寶媽」頻頻炎上,為何還有人敢合作?這能力讓品牌無法放手
【觀點】林叨囝仔「七寶媽」頻頻炎上,為何還有人敢合作?這能力讓品牌無法放手

看到育兒網紅「林叨囝仔The Lins'Kids」七寶媽近日因為直播時脫口訕笑資源班學生,又被炎上(沒錯,是「又」被炎上,因為已經多次傳出爭議),有些網友列出她已往的爭議行徑,也有憤怒的網友列出跟七寶媽配合的一大串合作公司名單,揚言不終止合作就要抵制。

朋友問我,你在網紅合作產業多年了,怎麼看這件事? 明明就是爭議頻傳的網紅,為什麼還會有這麼多公司要跟他們合作?

真是好問題!我在粉絲專頁先貼文詢問,得到的回答多半是﹔ 黑掉的網紅還是紅啊、鐵粉結構很穩定等等

我在幾年前愛莉莎莎、老高被炎上的時候也曾說過,雖然有爭議,但其鐵粉結構穩定、影響不大,但難道這些合作品牌都不在意商譽,非要挺而走險嗎?

對於合作人選的考量,是品牌知名度還是帶貨力?

換個角度看,如果你是合作品牌,你會怎麼選網紅?

如果目的是品牌知名度(Brand Awareness),那當然就是選粉絲輪廓接近目標受眾,廣度夠大、形象良好的網紅。目的就是最有效的放大觸及人數,讓品牌能見度最高。

問題來了,怎麼有效放大觸及人數? 在社群平台演算法不斷調整的當下,互動永遠是最重要的,互動越高的粉絲專頁或者頻道,能夠觸及越多粉絲。

看看這些被炎上網紅的粉絲互動,常常都是很好的,甚至高於平均!也許會有人不屑地說腦粉真多啊,我只能說, 個性鮮明行事作風獨特,在本質上就很有吸引力,會帶來一定的互動

以育兒生活為主題的網紅,雖然生了七個小孩,但育兒能力有沒有比較好? 以目前輿論來看,反而普遍認為是不及格的吧? 這些互動其實是來自對於七寶家庭的好奇心,以及追蹤生活之後的產生的親近感。

網紅合作除了品牌知名度,更多的要求帶貨力,也就是實際上轉換為購買(或者轉換為客戶名單)。

方才在我粉絲專頁的貼文留言中,也有粉絲回答了接近的答案: 因為他們的帶貨力好!

這在產業中有點奇妙,除了職人推薦相關商品,算是相得益彰以外,宣揚普世價值觀的網紅,帶貨力上往往不及這些個性鮮明作風獨特的網紅。講難聽點,就是這些會出事的網紅,實際上轉換率都很好?

合作品牌先從粉絲輪廓篩選,然後用互動排序名單,在其中預測帶貨力最好的網紅合作,造就了現況。

曾有一位行銷經理這麼跟我說 「跟這位合作我也是有點怕,但是上頭要求轉換我能怎麼辦? 」

產業的暗黑面:風險都是誰在扛?

從網友列出一大串要抵制「林叨囝仔The Lins'Kids」的合作名單中,可以看出不乏國際品牌,但絕大多數都是台灣品牌。食衣住行裡面,食相關的最多,再來就是住,也就是生活相關的排第二。

名單中的國際品牌,也很少是原廠(品牌分公司)的案子,大部分都是代理或經銷,他們的目的都不是品牌知名度,而是轉換率,這點也很符合我的論點:明明知道有風險,但是轉換率高於一切。

本土品牌的食品,更是需要網紅曝光,而且還真的很需要轉換,因為食品這一行經過試吃階段,是有機會拿到高回購的消費者。名單之中有幾個大量找網紅合作的品牌常客,這幾年都發了這麼多網紅,會發到林叨囝仔也在意料之中。

既然知道有炎上的風險,為什麼還要找?

因為風險不是品牌方在扛的。

有一定品牌預算的公司,通常是找廣告代理商來一統媒體預算,從年度創意到媒體採購,包含數位廣告投放全部打成一包,網紅合作這種高人力成本的,自然也是請廣告代理商處理。就算不是4A等級的廣告代理商,小一點的行銷公司也多可包辦網紅合作。

廣告代理商向品牌客戶提出名單,名單裡的網紅除非當下就出現在新聞或被社群炎上,品牌客戶多半還是考慮前面講的互動跟轉換。等出了事之後,品牌方會去怪罪廣告代理商:『當初為什麼要提這種名單給我?』而廣告代理商為了保住飯碗,自然是不會回答『當初你也答應了呀』

因為品牌方會拿出『你不是專業的嗎?』『給你服務費就是請你幫我們做篩選』等等尚方寶劍,廣告代理商就得肩負起跟經紀公司談判退款、求償等等的後續。畢竟品牌方和廣代、廣代和網紅之間又不是三方合約,廣代還是得對品牌方負責啊!

有個台灣公司的行銷經理說,之前請老闆發給廣告代理商,但老闆覺得何必讓人家賺服務費,行銷部門中選一個人去聯絡網紅,所有流程都可以自己做,結果後來網紅出事了,老闆咎責那個窗口,窗口就辭職了。

想想看,哪有保證不出事的網紅?有哪一個網紅經紀人會答應,出事的時候對品牌面面俱到的賠償? 若是發給廣告代理商或行銷公司,頂多就是換一家,或者是請求他們做更多的服務!

結論:風險控管與效益的平衡考量

廣告代理商在合作提案時,內心都有個風險指數。 完全規避風險,可能會提不出人選。

有沒有這麼誇張?網紅這麼多怎麼會提不出來? 但是符合受眾輪廓、粉絲數範圍、預算,還要互動夠高的,加上品牌方也有風格或呈現考量,會把整個名單限縮到一定程度,確實會有人選不足的問題。

以這一行的經驗,風險規避最嚴格的就是大型日本品牌客戶,網紅在過去任何道德上的瑕疵、任何價值觀的偏差,甚至做過秘密行銷都不行,選不出人是很正常的。

「你們會什麼要找她合作?」當我被問這個問題時,我只能回答:「其實我個人也很不喜歡她,不過就是風險控管和效益的平衡考量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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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錢玉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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