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網景公司在那斯達克上市,是全球第一支網路股,吉姆•克拉克(Jim Clark)和馬克•安卓森(Marc Andreessen)在1994年合作成立的這家新公司,得到初步也是最大的收穫,意義遠大於他們提供的瀏覽器產品。這項重要性堪比登陸月球的對新領域的探索,也像登月名言描述:「是我的一小步,人類的一大步。」
網景帶來三項新鮮訊息,很快流傳到世界各地,影響甚至到今日:
1.只要電腦,連上網路,加上好點子,就具備改變世界的可能。
2.即使公司虧損、沒有營收,只要方向和產品對,資本會支持你。
3.市佔率和時間成本最重要,產品可以免費,再從其他地方賺錢。
要衡量一種新科技帶來的衝擊,可以從技術、產業和社會三個層面來看。大多數的新科技的影響只停留在技術層面,並且被後來不斷創新的新技術所淹沒;只有少數能發展成產品上市並發展成產業;僅極少數最終對社會產生影響,改變了社會前行的方向。
網際網路最初做為一種新科技問世,其實是一連串新技術的組合,帶來多種創新。
照蘋果共同創辦人史蒂夫.沃茲尼克(Steve Wozniak)的設計想法,個人電腦就是把電視螢幕加上打字機鍵盤再連上一塊主機板;用同樣的設想,網際網路在初期,就是個人電腦加上電話網路,再用新的規則。像是把資訊拆成許多小封包對(packet)的方式發送,到目的地再組合起來的「封包交換」(packet switch),遠比傳統的電話網路使用的「迴路交換」(circuit switch)更有效率也更安全。後來網路上傳輸音樂和影片的「點對點」(P2P)方式,在概念上也類似。它打破了傳統電腦運算和電話網路的中心和邊陲的概念,沒有中心也沒有邊陲,每個點都平等開放,因不同任務而被組織起來,這也是原生的網路草根精神。
另一個是頁面「超鏈結」(hyperlink)。不管你進入那一個頁面,只要看到其中有興趣的關鍵詞或圖片,可以直接點擊進去,不用先跳出來進入一個被設定好的閱讀順序,更符合人的思考的跳躍式邏輯。這也成為網頁設計和導覽的原則:不能假設讀者會像看書和電視一樣的線性思路,而是要把一個主題拆開成許多獨立小片斷,彼此互通而不是單通,讀者可能不會照著12345的順序看下去,有人會是13524,或者23415,或者34215,或者235看完就離開。超鏈結的概念整個影響了上網設備的界面設計和互動設計的原則:從用戶角度出發,而不是工程師角度。
為了讓上網更方便,無線網路(Wi-Fi)、第三代(3G)和第四代(4G)行動通訊技術應運而生。有一種說法很傳神:如果五十年前,一個老人和一個青年漂流到荒島,老人可能活不下去,因為他抓不到魚;如果是今天,應該是青年人活不下去,因為他上不了網。

在產業方面,網路硬體業在九○年代中期興起並快速成長,是受惠於六○年代中期後開始的晶片製造產業、七○年代中期開始的個人電腦產業,和八○年代中期後開始的網路設備產業,這些產業之間有先後關係,每個相隔約十年。前面三個到位之後,網際網路的普及就是水到渠成,回過頭擴大對於電腦和網路設備的需求,順勢再帶動對晶片的需求,橫跨三十年的四個產業形成一個正向迴路,不斷加強。
而十年後,2005年後開始的智慧手機風潮,又帶出新一波行動上網熱,電信運營商加大投資買設備建網路,晶片製造商和手機製造商(許多曾經是個人電腦製造商)跟著加大出貨。2007年蘋果推出iPhone,以一家公司全贏的姿態,主導了整個智慧手機的走向至今。
從十年一個產業世代來看,2015年後應該會再有新的大的硬體產業出現,目前看來物聯網、智慧家庭、智慧車和可穿戴設備都是候選者。
網路硬體業的成長邏輯,奠基於摩爾定律和麥卡菲定律,前者可簡化為每18個月,在成本不變情況下,新技術可使運算功能加倍,代表運算成本每18個月減半,而且從1965年提出到2015年都是對的;後者則說明一個網路的價值與參與成員數的平方成正比,意思是當一個網路參與成員越多,還未參與的人所產生的不方便就越大。
網際網路對社會層次帶來的衝擊,是讓社會再次年輕化,這是要進入一個新階段的必經之路,從原始社會到農業社會、到工業社會、到服務業社會(或稱後工業社會)、再到正在發生的網路社會。它必須卸下在身上累積已久的經驗,才能開始學習新的東西;它必須反叛原有約定俗成的規則,才能摸索建立出合適的新規則。
革命、戰爭,破壞和顛覆,是二十年來描述網路帶來的改變,最常被用到的幾個詞彙。就像綠巨人浩克身體裡那個躁動不安又能量強大的ㄧ面,要撐破衣服爆發開來,網路社會要從現有體制當中竄出,需要一群群意志和行動力強大的浩克們。
1976年,賈伯斯和沃茲尼克兩個沒唸完大學的小伙子,做出蘋果二號,也定義了個人電腦的長像,被認為具備挑戰巨人IBM的資格。1995網景上市,安卓森這位大學才畢業一年多的年輕人,就被認為是要打敗微軟的不二人選。
而在東方文化中,被壓抑的青春期並沒有消失,只是延後。這些大人們年青時,父母長輩替他們做決定,等到他們長大,再去替自己的下一代做決定。這種自己的青春期由別人決定、再去決定別人青春期的做法,雖然奇特,卻行之有年。
這也解釋了台灣網路業自2001年隨著全球市場下去後,卻沒有在2004年之後跟著上來,整個主流價值的態度是:社會只給你一次機會,如果你沒辦法成為打敗巨人的大衛,那就回歸做一個被如來佛收服的孫悟空。
至於誰去挑戰巨人,誰去應對網路社會帶來的新變化和年輕化?這工作就變成大人們的事,去實現延後的青春期。大人們批評年輕人不走大人以前走過的路,年輕人抱怨大人搶了年輕人該做的事。
網路在技術和產業的演進,還未結束,對社會的衝擊才開始不久,還有許多未知等待發掘探索。把探索未知、嘗試錯誤的權力還給年輕一代,幫他們搬開擋在前行路上的石頭,而不是成爲那顆石頭,整個社會急需形成共識並付諸行動。
美國在二十年前所開啟的網路時代,全世界都在經歷、學習和適應。技術和產業的發展有不連續的特性,新的永遠蓋過舊的。但社會發展和文化並不是,需要時間積累有連續性,新的未必能被舊的所接受並相容。這將是下一個二十年的重要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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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時代》2015年8月號文章精選,尊重智慧財產權,如需轉載請來信洽詢:web@bnext.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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