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者在Facebook直播謀殺,網路直播的道德難題
犯罪者在Facebook直播謀殺,網路直播的道德難題

隨著Facebook、YouTube、Periscope(Twitter)、Twitch等直播平台在世界各地大紅大紫,台灣也出現許多直播平台,包括17、Live.me、MeMe、浪Live、UP。

直播文化,已成為社群網站之後,現代虛擬社群的另一重要潮流。然而,直播串流即時傳播、潛在觀眾群大的特性,除了用在新聞、娛樂、教育以外,也產生許多道德和法律上的疑慮。

直播的黑暗面:助長犯罪的渲染

廣大網民應該對於Twitch上看電競比賽、在YouTube上看線上教學Webinar、在Facebook上看網紅直播都不陌生。當然,成人影視也不會放過這商機,MyFreeCam以及LiveJasmin都是世界有名的情色直播平台。

以上直播平台都還是你同我願的商業行為。然而,直播技術,也造就許多道德死角,讓毛骨悚然的不法行為,因為直播而有了更大的渲染力。

最近令網路世界最震驚的,莫過於4月17日美國克里夫蘭街頭的一起隨機殺人案在臉書上即時播出,卻經過三個小時後才下架。

此外,幾個星期前,臉書上亦出現青少年在Facebook Live上直播對一女同學輪暴的情景,此事馬上引起當地的芝加哥刑警注意,已將嫌犯逮捕到案。早些時候,臉書直播上出現未成年的性愛畫面,結果是BBC(英國廣播公司)先報警,臉書方面才有所動作。今年年初,瑞典也出現一女被三男子輪播的畫面被透過臉書直播散佈。而台灣的17先前也有網友用直播偷拍別人洗澡、進行線上春宮秀等等。

最令人聞風散膽的是,由於直播技術和暗網(Dark Web)的隱密性,服務有特殊癖好(未成年、強暴、暴力情色等)的直播也開始蓬勃發展。Dark Web上發展出所謂的「紅房」(Red Room)次文化,意思就是用被虐者、死者的鮮血將一間房間的牆壁染紅,並透過網路收費直播來提供觀眾觀賞即時的虐待與虐殺現場。

這種喪心病狂的次文化代表,恐怕非2015年在菲律賓被逮捕的澳洲籍男子Peter Scully莫屬了。據相關報導,Peter Scully自2011起從澳洲遷至菲律賓後,利用Dark Web直播虐待與虐殺女童以賺取暴利。

此外,世界各地的恐怖份子,也逐漸開始使用直播平台來進行文攻。惡名昭彰的聖戰組織伊斯蘭國(ISIS),特色就是擅長使用網路來煽動和散步恐怖訊息,因此成為Twitter積極監控的對象。去年法國一起殺警案,經過調查後,爆出嫌犯在犯案前曾透過臉書直播恐嚇民眾自己將在2016年歐洲盃進行恐怖攻擊,該影片被臉書發現後隨即下架。

以上現象意味著,網路世界中執法與非法貓抓老鼠的遊戲,在直播平台盛行的同時,其執行方法、道德觀點以及法律規範,都將受到一定程度的衝擊。

社群媒體提高辦案效率

2010年後的社群媒體爆炸性發展,使得許多刑案偵辦都開始與網路接軌。

2012年,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在南加州逮捕的兩名準備進行恐怖攻擊的嫌犯,其臉書上張貼的恐怖訊息與影片,以及Skype上的對話紀錄,成了FBI辦案和蒐證目標。2012年,加拿大多倫多一起殺人案也因為Twitter上湧入的線索而快速破案。

2013年美國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炸死6人,傷及280人,警方第一時間除了調閱閉路電視影片外,也積極針對嫌犯在社群網路上的活動進行分析。此外,網友透過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上傳的影片、照片和文字線索也成了警方辦案的重要訊息來源之一。

最近幾個月法國的卡車輾人恐怖攻擊事件以及英國國會附近的客車攻擊事件,也都運用了許多社群媒體上傳的即時資料。

各種犯罪預防和辦案線索,都埋藏在網路上公開和私人的通訊,各國的執法與國安單位應該如何去使用數位資料已成了重要的政治問題。美國聯邦政府為了更有效預防和監控恐怖攻擊,因此通過建立稜鏡計畫(PRISM)情資系統來蒐集各大網路平台上的公開與私有通訊資料。

然而,即使美國聯邦政府堅稱此系統僅負責蒐集與備檔,但是,所有政府機關可以在沒有法院許可的情況下存取使用個人資料,也在美國爆發大規模抗爭運動。同時,法國政府也建立了同樣的情資系統,而英國方面則是立法擴大執法與國安單位存取個人資料的權力

分析廣大網際網路資料的需求,自然也產生了像是Geofeedia這樣的網路資料蒐集與分析公司,其幫助美國各地人權組織、警力以及公司蒐集網路上有法律和商業價值的資料。

尤其是在直播這類即時資料盛行的年代,由於資料量極大,政府機關和公司往往無法在案發時即時回應。 而純粹從技術面看來,要能夠有效地利用網路上的資料去預防犯罪,不管是辨識犯罪相關訊息、追蹤可疑人物還是追蹤金流,政府單位及公司必須要有大量原始資料來訓練機器學習模型,才能夠幫助各單位自動篩選出重要的資訊。

矛盾的是,直播這種讓所有人都可以毫無顧慮、自由發表的平台,同時也成了快速的犯罪溫床;Dark Web這原本應該是能夠保護個人隱私權的交流環境,卻也間接成為了毒品、未成年色情片、情色交易的新絲路。

當一般民眾對於執法和國安的辦案效率要求嚴格,同時又對於政府單位和公司侵犯個人隱私權存有疑慮,這道德與邏輯上的矛盾,在即時社群媒體壯大的同時將會持續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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