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平台經濟的新創公司,將持續面對法規考驗。
勞動部30日公布調查結果,認定台灣9大外送平台裡,有5家和外送員的勞雇關係屬於「僱傭」制,包含foodpanda、Uber Eats、Lalamove、Cutaway、QUICKPick等平台,都未替外送員「加保勞保」與「提撥勞退金」,將依法轉交地方主管機關處理。
根據勞動部職安署調查,至十月初為止,台灣共有45,129名外送員。若依foodpanda、Uber Eats兩大業者過去公開提供過的外送員人數計算,保守估計會有超過2萬人受到影響。
「熊貓騎士」、「吳柏毅」們為什麼都是僱佣制?
各大平台與外送員的勞雇關係
平台 | 平台名稱 | 勞雇關係 |
---|---|---|
平台→外送員 | foodpanda | 僱傭 |
Lalamove | 僱傭 | |
Cutaway | 僱傭 | |
Quickpick | 僱傭 | |
戶戶送( Deliveroo) | *非僱傭 | |
平台委託貨運行(虛設)→外送員 | Uber Eats | 僱傭 |
平台委託貨運行→外送員 | 有無快送 | 無自有外送 |
Foodomo | 無自有外送 | |
平台委託平台合作 | 街口外送 | 無自有外送 |
資料來源:勞動部職安署
勞動部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主任朱金龍指出,僱傭事實認定標準分成幾項,從人格、組織、經濟從屬性、契約和訪談結果來看,可分成幾項:
- 需本人外送,未經平台同意,不得自行轉讓訂單或合約
- 外送員行為受平台控制執行,有規範與管制制度與拘束性
- 「棄單」需受平台規範、懲處或扣點,雙方處於不對等;單價由平台決定
- 外送員是平台組織體系一部分,和其他同僚居於分工合作狀態。
簡單說,政府認定當外送員拒單、上線時間、接單量少會受處罰(扣薪、獎金減少等),且需要在送餐任務過程回報、登入系統、受平台管理,就屬於僱佣員工。
值得注意的是,為什麼foodpanda、Uber Eats都被認定是僱傭,Deliveroo卻不在勞動部的雷達上?
朱金龍解釋,戶戶送的機制屬於「鼓勵接單」,並未「限制」外送員的上線時間與接單量,而是採取「正面表列」方式提供薪資激勵,因此和其他平台相比之下,對外送員的約束性較小。
勞動部認為,台灣外送平台與外送員之間的合作模式可分為四種:像街口外送委託Lalamove服務,平台本身沒有外送員服務;Foodomo是委託貨運行,由「德發貨運」、「全球快遞」指揮旗下外送員送餐,同樣沒有直接對接外送員;有無快送的合作對象「聯岳交通公司」,則是少數替員工保勞保、提撥勞退的業者,不過也和其他被認定僱傭的平台一樣,未核備工作規則與舉辦勞資會議。
勞動部職安署長鄒子廉指出,由於全國外送員人數超過4.5萬人,無法在短時間內看完所有人的合約資料,所以在為期兩週的勞動檢查中,除了請業者提供資料外,每間平台也各抽5名外送員訪談,若各平台公司後續舉出不同的營業模式與勞雇樣態,會依個案事實來做認定。
他舉例,Uber Eats外送員在送餐之前(取餐)、送餐過程與送餐結束後,都需要向APP系統結案回報;公司可透過APP全程監控外送員服務,「代表平台對外送員是有控制力的。」
勞動部表示,過去大法官在釋字第740號解釋中,曾討論過「自由度」與「風險承擔」,像是以組織從屬角度來看,打翻東西是由外送員還是平台負責?如果屬於後者的話,那外送員就是平台運作的一部分。
責任編輯:蕭閔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