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聽音樂的方式沒被新科技毀滅過,恭喜你,活得還不夠久,還在青春期。
從前我常酸老人只愛聽舊歌,又俗又沒創意,且散發一股老人味,直到爬樓梯時膝蓋會開始隱隱作痛,才驚覺已順利成為當年最討厭的大人,音樂品味停留在本世紀初──說來就是周杰倫、蔡依林在談戀愛的那個時代,等等,大家還記得他倆談過戀愛吧?
如果要為初老症頭做出一點辯解,不是我們不喜歡新歌,只是聽音樂的習慣在科技升級的巨輪下被摧毀,一次又一次砍掉重練,實在是無力追趕新時代了(註:本文絕不是因為上禮拜誤刪iTunes資料庫,導致10幾年來一首一首編輯的播放清單付之一炬,在悲痛之餘才寫下的)。
上次跟20出頭的年輕世代聊天,發現他們聽音樂的主要來源是YouTube,有時聽AI推薦的隨機歌單,聽到不錯的歌也會自建播放列表。
我好奇問,「那不是要一直連線嗎?」他反而說,「蛤?現在還有人手機網路不是吃到飽的喔!?」結果驚訝的不是我。遭新世代衝擊的我,只好在心裡暗怒:哼!你們這些小伙子現在才聽伍佰《Last Dance》來穿越時空,十幾年前我年紀跟你們一樣大時,就在KTV唱爛這首了,所以「請暫時將嘴巴閉起來」好嗎?
不像原生在數位時代的人們,後來才移民網路世界的初老世代,其實很多規則現在還在學。
一只卡帶錄下音樂,還有浪漫與眼淚
因為肺炎疫情在老人身上較嚴重,網路出現了迷因哽圖,說是如果你知道「卡式錄音帶」和「鉛筆」這兩樣東西的關聯,那就年齡大到有危險了,請自我隔離!
沒聽過錄音帶的年輕人一定不懂,過去年輕人把鉛筆插進錄音帶動手迴轉,是因為隨身聽電池有限,不要浪費在倒帶或快轉上面。
30年前的「倒帶」是物理上的、是手工動能為主,不是一個數位訊號可以解決。知道「最酷」的是什麼嗎?如果一卷卡帶聽得夠久,你可以憑經驗判斷「大約轉多久會剛好回到這首歌開頭」然後把鉛筆抽起來,錄音帶重新放回隨身聽;當按下播放鍵,發現前奏響起分秒不差時,無限逼近職人工匠手藝的滿足感,跟你第一次用FaceTime看到爸媽的臉時一樣親切。
對不起,前面用了「酷」這個字來形容,想想錄音帶和鉛筆的年代,酷還沒變成流行語,那時我們只會說很帥。
既然說到錄音帶,不能不提最早的自建播放清單──mixtape(混音帶),首先家裡要有豪華的雙卡音響,才能把A匣卡帶裡的某首歌,單獨拷貝到B匣空白帶,自製精選輯。
「窮人版」的替代方案是用兩台音響,一台負責播放,另一台用來錄音,音質大打折扣。
另一個旁門左道,則是趁廣播節目放送時趕快按下錄音鍵,但最討厭電台DJ話太多,在前奏或尾奏出現「這首歌是誰點給誰……」的旁白,若要對比,這干擾就像YouTube聽歌聽到一半,突然插個手遊廣告揮砍爆炸一樣讓人不耐煩,而且還不能skip AD(跳過廣告)。
早年的mixtape也可以暗藏心機,反正空白帶有附貼紙讓我們手寫歌名,每首歌串起來就暗藏表白心意,收到的人可以裝看不懂,也可以推說「我還沒開始聽」;唉,其實你沒聽我知道啊,因為如果你有聽到最後一首,那歌放到一半就中斷,剩下是我說的話,你聽完大概會覺得這個人很純或很蠢,也可能又純又蠢。
錄音帶有錄音帶的危機,迴帶太多遍,磁帶可能突然斷裂,或是不明原因捲進錄音機,物理上摧毀;放太久沒聽磁帶會發霉,歌曲也無法雲端備份。以前我們無感,因為新科技走向CD時代,而每當科技往前一世代,舊音樂就收到櫃子深處難以再出來。
科技和音樂的關係,有時像DNA雙股螺旋一樣浪漫,科技改變了我們聽音樂的方式,而音樂也推動了新科技的規格。
70年代好萊塢電影裡的「年輕人」是把手提音響扛在肩上,在人行道上隨歌曲搖擺身體──所謂「手提」音響,也是內裝陽台熱水器那種一號電池,還要4顆、5顆才夠力,體積逼近你出國帶去的登機箱。
指揮家社長用世界名作定義CD邊界
傳說Sony(索尼)創辦人盛田昭夫看到年輕人「帶著音樂走」的慾望如此強烈,才構想出史上第一台Walkman;而隨身聽之所以是這個尺寸,是因為有著魔王般執念的盛田昭夫(請想像成前一個科技時代的賈伯斯)對研發人員說:「我要它能放進我胸口口袋。」
一張音樂CD之所以能錄下74分42秒,則是盛田昭夫接班人大賀典雄的一句話:「剛好可以收錄貝多芬第9號交響曲。」
大賀典雄不是憑空說出這句話,進入Sony工作前,他是東京藝術大學學生,主修男中音,因為向Sony提出改進錄音機音質的建議,被盛田昭夫賞識,想延攬進公司。
夢想成為音樂家的大賀堅持去德國學聲樂,盛田昭夫在船上告訴他,學費Sony出,回國後也不妨礙你的音樂事業,只要你同時來工作。
大賀典雄在德國和傳奇指揮家卡拉揚(Herbert von Karajan)成為好朋友,後來一邊唱聲樂一邊為Sony效力──直到有天在歌劇表演的後台睡著,才不得不選邊站。後來一路在Sony當到社長,退休後又繼續指揮家工作。
不只是科技人,原本就該是音樂人的大賀典雄,才能在合作夥伴飛利浦堅持CD規格應該是60分鐘時,說出貝多芬第9號交響曲,一錘定音。
不過這麼曲折的科技傳說我們都後來才知道,從錄音帶改用CD的那些年,覺得最困擾是光學讀取的CD隨身聽,只要一受震動就跳針。
上學走路放書包裡都沒辦法安穩聽歌,坐公車只要壓到坑洞就不知道跳到哪一首,mixtape的手作浪漫漸漸失去,一張專輯再也不分A面或B面;但畢業進了社會,就連慢慢聽完一張專輯的時間也沒了。
MP3粉碎音樂產業,我們不再聽「專輯」
CD盛世很快消失,台灣唱片銷量最高的年度是1997年,總銷售額120億元,之後是MP3規格崛起,點對點技術盛行,從百萬白金專輯變成20萬慶功改版,最後唱片賣過50,000張,偶像就可以開記者會破冰。台灣唱片產業在最低潮時,規模剩不到當年一成。
今天大學生不知道MP3也沒關係,不過2001年的「成大MP3事件」可是台灣智慧財產權和人權的里程碑。
當時成大宿舍被台灣IFPI(國際唱片業協會)檢舉,架設網站和分享近10,000多首盜版MP3歌曲,台南地檢署進入宿舍搜查,許多學生在BBS站看到訊息,來不及拆硬碟就把主機抱走逃命。
雖說當年每個大學都在分享盜版歌曲,但地檢署搜查宿舍也有侵害人權的疑慮,事件最後由學生登報道歉,IFPI撤回告訴,校園網路制定了使用規範收尾。不過音樂產業在科技洪流的面前,也已經面目全非。
對當年身在「天龍國」看新聞,同時電腦裡的P2P軟體FOXY正在下載MP3(真抱歉,也沒那麼抱歉)的我而言,只覺得MP3取代CD,歌變得一首、一首聽,「一張專輯」的完整概念不見了,從前可以背出那張專輯的第幾首是什麼,現在每張專輯都只有某幾首歌有聽過;過去曾經推崇「一張專輯每首歌都環繞同個主題」的概念,現在愈來愈沒有必要,因為連我也沒在聽。
誰都沒想到,後來拯救音樂產業的,是做電腦的賈伯斯,但仔細想好像也沒那麼意外,賈伯斯是發明隨身聽的Sony的粉絲(他曾經希望蘋果員工和Sony一樣穿制服),青春期是60年代嬉皮,披頭四和胡士托音樂祭是他的養分。
賈伯斯拿出iPod,不說硬碟容量1Gb,而是「裡面能放1,000首歌」,他深知打敗盜版的方法,就是讓買正版比下載盜版更方便,於是有了iTunes的購買音樂生態系。
我聽音樂的習慣,也留在有Sony榮光與賈伯斯遺產的時代。辭職那年,把所有CD收藏攤開,一張又一張地放進附光碟機的MacBook Pro擷取成數位檔案,也把過去到處抓來的盜版MP3輸入iTunes,一首一首輸入專輯資訊,學會不再用盜版,改買新歌,也有了自己的1,000首歌曲和精選播放清單。
直到手滑把播放清單銷毀(背景音樂請下梁靜茹《一夜長大》),終於起心動念轉往Spotify,朋友告訴我AI推薦歌單會學習使用者偏好的風格,也可以追蹤喜歡的歌手,雲端備份歌單讓我的悲劇不再重演。
我也開始搜尋Spotify創辦人艾克(Daniel Ek)的傳奇故事,玩樂團的天才工程師,是否像典範移轉後的大賀典雄?
不過,在LAG許久才踏進串流音樂的世界前,還得先解決自己的1,000首歌單裡,有450首在Spotify沒得聽,到底要怎麼辦?別說老人不會聽新歌,我想先跪求科技把回憶還給我。
責任編輯:張庭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