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TC)代理主席麗貝卡·凱利·斯利特(Rebecca Kelly Slaughter)透過聲明表示,雖然仍認為高通(Qualcomm)在專利授權與晶片交易模式,確實有違反市場壟斷且影響市場發展,但以目前形勢,要推翻先前上訴法院所作裁決有其困難,因此將不再要求美國最高法院重新針對上訴法院裁定結果作審理。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最早首先在2017年1月向高通提告,認為高通藉由專利授權綁定晶片銷售模式,其中要求合作業者未向高通取得技術專利授權,就無法獲得晶片的作法,明顯造成市場壟斷。
雖然初步裁定結果是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勝訴,但在2020年由加州舊金山上訴法院裁定結果,則認定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無法證明高通作法影響市場經濟發展,因此推翻先前裁定結果,使得高通掃去敗訴陰霾。
除了在美國遭違反市場壟斷調查,高通向來採取的專利授權與晶片銷售模式其實也在歐洲、中國等地區產生爭議,之前也曾在台灣也被公平會認定壟斷而遭裁決高達新台幣234億元罰款。
不過,在高通重新調整專利授權費用,並與合作業者重新簽訂合作協議,同時針對台灣也承諾擴大投資之後,讓高通得以從眾多壟斷指控中脫身。
而在與蘋果之間訴訟部分,則是起因自高通授權方式是以整機價格抽取百分比作為專利使用費,即便強調有設定收費上限,但蘋果仍認為這樣的授權模式不合理,因此與高通展開冗長訴訟。但在後續需要5G數據晶片情況下,蘋果選擇與高通和解,並且在iPhone 12系列採用高通提供的5G數據晶片。
責任編輯:錢玉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