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的一場疫情打亂了許多大型企業發展的腳步,卻也另外引起各行各業對於數位轉型及創新之重視,疫情對人類生活及商業行為的衝擊,加上科技的快速變動發展,對於企業的市場及未來發展,也增添許多的不確定性,除繼續維持傳統業務獲利外,企業於產品、商業模式或技術上之持續創新,也成為企業防止被彎道超車或邊緣化最好的手段。
新冠疫情及科技變化引發的轉型及投資浪潮
此外,依據CB insight於2020年最新關於公司創投(Corporate Venturing Capital, CVC)之報告The 2020 Global CVC Report所統計的數據,顯示去年與CVC相關的交易共有3,359筆交易,總投資金額為731億左右。雖然數據顯示與2019年相比2020年之交易數量有所下降,但於募資金額則是比以往更高且增長了24%,並顯示出CVC更專注於大型交易,主要投資於AI、資安及智慧醫療等部分,其中亞洲部分的募資交易數量雖下降,但募資金額也提升,我們觀察上認為當企業處在像疫情這樣不可預測的時代,他們會更慎重認真地看待透過CVC所做的轉型策略投資,因為這些才是讓他們能夠因應快速變動的產業發展的良方。
另外,根據Global Corporate Venturing媒體的觀察,2020年下半年開始,很多大型CVC的資金規模,無論是透過自家企業集團的加碼、或者是向外募資的順利,規模都比往年大幅的增加;這些都顯示了,不管是企業自己看好,甚至外部機構投資人也認為,在創新跟轉型策略對企業前所未有的迫切及驅動下,CVC投資可能會比純財務的創投投資,具有更好更穩健的中長期績效表現。
雖然全球大環境仍存在不確定性,雖是危機也是台灣的轉機。在全球因為疫情擴大及各國防疫政策之社交活動限制,導致許多實體商業活動無法進行,台灣除了科技產業鏈完整的優勢外,因管制及控制良好,與他國相比企業和民眾生活仍能正常進行,因而有報導指出,近期許多矽谷的創業家及科技人才考慮回台創業,相關回台人數可能高達2,000多人,企業應把握此次機會與矽谷回台人才合作,透過投資及雙方互相合作理解的模式,共同找尋創新動能。
企業創新的兩種策略
一般而言,企業的創新可以分為延續性創新(sustaining innovation)及破壞式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前者所指之創新模式如透過「改良或提升」既有產品或服務之核心或附加功能,並致力於滿足既有客戶之需求,如手機廠商不斷改良手機之性能以提供消費者更好之使用體驗;後者則是指透過技術或服務模式之本質上的創新或改變,將不同價值帶入市場,並提供更為方便、簡單之產品或服務給客戶。
而破壞式創新對於大企業來說往往較難因應,如當初Netflix大戰Blockbuster之發展歷史來看,大型品牌Blockbuster為當時美國最大的租片公司,然在線上租片興起時,Blockbuster認為該市場規模仍過小,而不願意投入過多資源於這個看似過小的市場,然等到線上租片市場成熟後,Blockbuster既有的線下通路及滯納金制度,反而成為其發展新市場最大的阻礙,而輸給Netflix。
因此,傳統企業常受到原有市場、股東及客戶需求限制,或認為新市場難以支應企業本身成長,而忽略破壞式創新。故而企業追求營利的同時,也應關注各種不同的創新方式,找尋是否有方法既能維持原有產品創新,亦能抵禦破壞式創新於未來可能帶給企業主流市場的衝擊。而在目前各種革新式技術發展及數位轉型的浪潮驅動下,企業更應關注於各種不同內外部創新手段的思考。
企業可採用的創新方式
企業可用的創新手段如併購、與他人合作、研發、創新實驗室、孵化器或CVC創投(即上圖所示六種模式)。而在過去企業最常透過併購、與他人合作或自行研發等方式:
併購新創:透過併購取得新事業的相關技術、人員或服務,並納入公司旗下以進入新市場,然而創新為一長期且持續的過程,更重要的部分在於其背後的思維,透過併購取得掌控新事業的人力、技術和資源後,企業本身亦須重新思考既有核心業務及企業文化如何與該新事業融合,是否能持續創新的動能,是一道考驗企業文化與成長管理的難題。
與他人合作:與他人合作研發亦可能僅專注於特定項目之研究和發展,雙方於合作過程中亦可能產生爭議,如智慧財產權之歸屬、同一企業中不同部門不同的做事風格習慣等,而形成暫時性之合作,而未能達成持續的冒險創新。
內部研發:透過內部研發較適合公司既有產品及服務之發展,專注於性能之提升,而對於前述來自低階市場或是外部市場之破壞式創新挑戰,卻可能受限於公司自身知識或市場,而難以發現或因應外部創新與變革。
CVC在後疫情環境下如何加速創新新動能
一般而言,企業對於本身產品及服務甚為了解,於既有的市場已經相當成熟且效率化,對於市場趨勢也能了解,透過併購、內部研發也能持續於延續性創新上居於領導地位,然對於破壞式創新之挑戰卻往往難以即時因應,因為新市場往往較小、投資評估存在之市場資訊較少或可能與原公司既有業務市場相衝突,導致難以從企業內部發展。故許多企業嘗試成立專責之投資部門或公司主體,即CVC專注於各類市場的新事業投資,以期能於投資過程中及早切入市場,並獲取相關人才、技術及發現市場趨勢,並深耕於創新生態圈,以因應來自破壞式創新的挑戰。
責任編輯:郭昱彣、陳建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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