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接手推動第三方支付專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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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接手推動第三方支付專法草案

2014.04.08 | 技能

透過代收轉付來保障網路交易安全的第三方支付,經由行政院裁示,考慮未來在國際合作上比較方便,且第三方支付牽涉信託履約保證、公司體制、稽核財務報表等層面,若由經濟部負責,恐怕缺乏相關專才,因此將第三方支付專法的主管機關從經濟部移交至金管會,由金管會負責專法草案研擬。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日即召開內部會議,已擬訂兩大方向,近期將會找業者開會,並送出專法草案。

曾銘宗指出,針對第三方支付專法,業務可以盡量鬆綁開放,但風險控管的監理必須強化,因此在推動上有兩大方向。第一,法令將不會包含消費者保護,洗錢防制,及電子商務資訊流與物流、產業政策,而以金流監理為主,讓業者能跟上國際化浪潮。法令亦將會擴大開放相關業務,將包含經濟部草案原有的O2O線下實質交易 (Online to Offline)、雙幣別支付。

第二大方向,金管會將會強化管理,雖然監理的強度不會比銀行業來得高,但儲值帳戶與民眾的資金息息相關,必得要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才能長久經營。儲值帳戶 採用信託架構,用業者的名義,將資金信託給銀行,儲值金所產生的收益屬於業者,不過仍需配套措施,金管會亦研擬讓儲值金比照回饋機制。至於第三方支付業者 儲值的金額是否計息,金管會則要仔細考量。

金管會也打算增開無實質交易匯款,也就是儲值帳戶之間的匯款業務,不過仍待與中央銀行進一步協商。若是增開無實質交易匯款,將提高第三方支付業者的資本額門檻,目前門檻為3億元,金管會將訂立比3億元更高的門檻。此外,在中國引發話題的「餘額寶」網路基金投資,金管會確定不會開放,因為餘額寶交割機制未必健全,風險很大,民眾也不應購買。不開放的業務還有銷售保單、自創通路貨幣、電子商務,以及金融商品的投資。

由於台灣是WTO會員國,Paypal等外國第三方支付業者,及支付寶等大陸第三方支付業者,金管會規劃外資、陸資等第三方支付業者經過核准即可來台,但因涉及國內電子商務產業發展政策,須進一步洽經濟部之意見。過去台灣在第三方支付的政策方向上,多著重在加強規範代收付業者應具備的資本條件等門檻及在途資金應受到的保護等內容,隨著主管單位的移轉,符合市場期待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須具備之業務條件及遵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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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支付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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