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Uber條款」上路,讓原本就已經在台灣延燒的共享經濟話題又得以延續。而Uber一事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Uber一家公司在國際上惡名昭彰,其逃稅、不守職業證照之行徑早已被多國政府開罰;但是在台灣,政府在罰Uber之餘,卻也沒有設計完整的遊戲規則給共享經濟平台,尤其對於外商、境外公司的稅法和管制更是模糊。
至此,台灣許多共享經濟的討論仍局限於法規研究,而太多的共享經濟神話仍然是以美國與中國的成功案例為借鏡。 但是,一商業模式是否可行,不光是法規鬆綁,更要有健康的產業環境和供需方得以成事。
從商業環境來看,其實許多國外共享經濟的共享經濟商業模式並不見得適用於台灣。
共享經濟服務多與「共享經濟」無關
其實「共享經濟」一詞是噱頭,本身並沒有明確的產業、技術或產品意涵。 若是純粹以「共享」某種產能為目的,那許多商業模式其實也多是老酒裝新瓶。
目前為止,媒體報導篇幅較大的共享經濟案例仍以乘車服務(Ride-hailing Service,如Uber、Lyft、Gett、滴滴出行等)、短居服務(Bed & Breakfast,如AirBnb)、短期派遣服務(如Upwork、Work Market)以及腳踏車共用服務(Bike Sharing,如CitiBike、UBike等)。
雖然這些服務都被廣泛納入了「共享經濟」的討論範疇,但其實它們的商業模式和產業性質,卻完全跟共享經濟的概念八竿子打不著。
以Uber為例,旗下司機嚴格上來說與公司存有某種形式的「雇主職員關係」(當然,Uber對此極力否認);而短期派遣服務則是比較類似仲介平台,兩者商業模式之間的關係非常薄弱,更不用談相關法規與商業環境的極大差異。
共享經濟三大先決條件
目前台灣新創界在討論共享經濟時,大多假設美國與中國相關科技新創公司的成功模式能夠直接移植到台灣。事實上,許多共享經濟的商業模式都有相當重要的先決條件,難以無中生有。這些共享經濟的先決條件包括:
1、穩定的需求
任何共享經濟第一要件,就是該產業必須要有穩定的需求。以Uber與AirBnb為例,兩者最大的市場仍是商務中心與旅遊景點,因為該地的乘車與住宿需求穩定。若當地本身的需求就不穩定或已逐漸衰退,那即使引進共享經濟商業模式,也難以挽救。
2、管理不當、不穩定或衰退的供應
從單純地經濟學角度來看,當供應不穩定或是衰退時,價格會應聲而漲。因此,在思考共享經濟的同時,要確認的就是該產業的供應方沒有過熱的情況。
再以Uber為例,它在美國成功的原因,要訣在於美國的人口密度。美國除了紐約市以外,大部分城市的大眾運輸都不足以有效率地應付一般人的生活需求。在紐約、芝加哥、舊金山、波士頓等人口較密集的城市以外,路上基本上是招不到計程車的。以Uber和Lyft立足的舊金山灣區為例,就是大眾運輸供應不敷需求的一例,因此才有發展機會。
AirBnb也很類似,其名稱「BnB」代表Bed & Breakfast,意思就是「床位與早餐」,這算是美國流傳已久的在地文化。由於美國許多國內觀光景點(如滑雪坡、山區、湖邊等)的流量不足以吸引大量酒店集團進駐,因此住宿的選擇有限。
許多美國人在國內旅遊時會選擇透過報章廣告、相關討論區或是Craigslist刊登平台去租一整棟房子或一整間公寓。(註:AirBnb最早起步時曾手動將網路上的短租廣告拷貝至自己的平台上)
其實,Uber等乘車服務最早的競爭對手其實並不是計程車,AirBnb最早的競爭對手也不是酒店集團,Upworks(前Elance與ODesk)的目標也不是取代全職工程師。
這些「共享經濟」龍頭企業最早的利基都是出自於供不應求的中後段市場,而非競爭最激烈的甲級戰區。
3、有尚未被運用(而且合法)的閒置產能
在確定有穩定需求和供應問題後,共享經濟最後的一大要素就是要能夠找到大量的閒置產能。閒置產能其實是非常棘手的議題,因為不是任何「可使用」的資源都算是閒置產能,我們必須考慮相關法規和道德觀點,比如說一家共享經濟公司不能因為城市內居住空間不夠,就開始在樓頂加蓋違建;一家派遣工作平台也不能因為薪資調漲而開始幫助企業主雇用非法勞工(如使用觀光簽證或學生簽證入境人士)。
事實上,許多共享經濟平台的「閒置產能合法性」最後都是該平台的致命傷,不管是Uber還是AirBnb,現在都身陷泥沼。未來能否IPO,得看這些獨角獸是否有辦法解決法律問題。
只有在以上幾點要素成立,才是發展共享經濟平台的最佳機會。
台灣共享經濟發展瓶頸
當初Uber壯大的原因,是因為美國多數城市與鄉鎮地區都沒有成熟的大眾運輸系統和計程車,因此得以在這利基上快速成長,最後終於殺入美國大型核心城市去跟計程車業競爭。AirBnb最初也是以美國各地的房屋/公寓短租(BnB)市場為目標,其利基跟大型飯店集團相差甚遠,最後也是在壯大後殺入美國大城市才跟飯店業產生摩擦。
但是兩者到了台灣,卻是衝著台灣的重點城市而來。這現象有一定程度的產業意涵。 如今Uber捲土重來與台灣計程車一起發展Uber Taxi,這意味著除了搶食台灣計程車的市場以外,Uber在台灣完全看不到什麼「共享經濟」的商機。
以台灣現狀而言,不論是短租還是乘車,都呈現供過於求的情況。台灣全島房屋閒置率高達兩成,景氣不佳使得計程車、租車、包車服務的業績都下滑。即便出了台北市,多數縣市的問題都是找不到客人,不是找不到司機或找不到房子。
台灣如果自己發展Uber或Airbnb必然失敗,因為台灣的市場條件不佳,唯有國際級的獨角獸才能霸氣的踏入這紅海市場。在許多立法問題尚未解決前,共享經濟平台帶來大量無照、無保險、缺乏相關單位監督的產能,只會使得服務價格因供過於求而進一步下滑。
台灣有機會發展共享經濟嗎?
所以,台灣是否沒有機會發展共享經濟呢?
當然不是,畢竟乘車和房屋短租只是兩個產業面向,台灣的經濟組成自然不止於此。
只是台灣目前薪資水準過低,民生消費不振,而且會持續惡化。因此,共享經濟在許多民生產業上都難以創造新產值與健康的毛利。
至此,台灣新創應考慮台灣過去走向國際的成功模式。
如今,全世界製造業已由中國把持,台灣不可能在量與成本上與中國競爭。但是,國際上現在有另一潮流尚未完全成熟,那就是少量多樣、客製化的製造業。
由於電玩與電競產業興盛,許多玩家願意花錢買高單價的限量商品,甚至購買以自己創造的角色為主題的客製化商品,這類客製化製造也可應用在文創商品。
目前為止,此類製造業碰到很大的瓶頸。大部分生產線很難快速重組。許多生產工作前置的機床安裝時間和成本都不小,因此必須用量來支撐利潤。再來,鑄模的成本和損耗也使得小量製造很不划算。
換句話說,目前的製造模式適合做二十萬個一樣的產品,卻很難做出二十萬個不同產品。
因此,思考如何將目前生產線中的各類工廠產用共享經濟的隨需服務(on demand)、群眾外包(crowdsourcing)概念應用到製造上,並且精進到可以把單一客製化產品所需的產能自動分配給不同廠商,才有可能滿足小量多樣的大市場。(註:量少並非客戶少,而是每個客戶下單的產量都很小,但是單價高。)
目前為止,台灣的製造業在質量上仍有明顯優勢,且製造項目多元,若能將產能共享做到自動化,渴望殺入尚未成熟的小量多樣市場。
總而言之,在思考共享經濟時,台灣不能再思考用更低的成本 (且可能違法)的服務去搶食過度飽和的民生市場,而應該思考如何將台灣的工業產能活化,去攻佔需求日增的國外新興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