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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只有台灣有...OTT專法火線背後,產業界怎麼看?

如今一個OTT產業,牽扯到的事情太多了!我們整理了9位角色迥異的業界人士觀點,同在影視大池中,他們眼中的OTT產業與OTT專法,究竟是什麼模樣?

台灣「領先」全球推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以下簡稱OTT專法)草案,雖在短時間內不會對造成劇烈改變,但不光是OTT平台、產業受影響,還有:有線電視業者、頻道商、電信商、影音製作公司、導演、發行商⋯⋯等週邊業者,牽扯到的事情太多了。

同在影視大池中,他們從這份專法中看見了哪些問題?OTT產業真的需要被納管嗎?

《數位時代》整理了9位角色不同的業界人士觀點,從各自立場出發,談他們眼中的OTT產業與專法該是什麼模樣。

1.影視產業觀察者,你怎麼看?

拜了陸劇「文化入侵」,難道我們就不看韓劇、美劇了嗎?

台灣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協會(NMEA)理事長蔡嘉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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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嘉駿談到OTT專法時認為,與其抵制來自中國的專業生產內容,最好的方式是讓台灣的內容水準更強大。
圖/ NMEA

要做這一件事,背後有兩個意義:政治意義和產業意義 ,OTT專法100%是政治目的大於產業目的

NCC表明只管PGC(專業生產內容)、不管UGC(用戶生產內容),假如愛奇藝和騰訊視頻真的如政府所說,首要目的是「文化入侵」、「商業盈利」是次要,那把他們逐出台灣後,他們再在YouTube上開設一個頻道,購買大量廣告吸引觀眾去看,政府,你又能怎麼辦?

要抵抗別人文化入侵,最好的方式是讓自己的文化更強大。產業現在最需要被照顧的是「內容產製」這一環,如果我們的內容一樣不長進,政府也沒有訂出更多有利的政策,台灣內容產業的未來,就會跟現在還是一模一樣,量跟質都在原地打轉;就算觀眾不看陸劇了,難道就不看韓劇、美劇了嗎?

如今海外平台來台灣,如果發展順遂,勢必也會帶動台灣「產業升級」,韓國就是很好的例子。再看看日本,因為一部Netflix原創自製劇《AV帝王》走紅,以前這麼排外的日本人,現在也都知道應該要跟國際平台合作,把心態放開。

資金、資源龐大的公司,要麽是美國派系、要麼是中國派系,OTT專法要把中國公司逐出台灣,但我認為美國公司在短期內,照顧台灣的力度,不會像日韓一樣強,光拿在日本、韓國取得內容,就夠台灣觀眾看到飽了!

YouTube、B站才最能「入島、入戶、入腦」,不要在井底立法

資深媒體人商台玉

資深媒體人商台玉
商台玉認為,中共官媒才是台灣當局該設法「管」的媒體,他們在YouTube上開的頻道甚至是台灣電視台受關注度的好幾倍。
圖/ Facebook cc by 牽猴子行銷總監王師

我們在討論一個新法案或是有線電視的議題,從來不會把真正的問題、真正的既得利益者、真正的目的說明白,感覺很像外行人在討論,其實是不想講的太清楚,怕被貼上標籤。

我覺得台灣要立OTT專法,就是針對中國,直接講白了,如果沒有中國這個特例存在,台灣不會立一個全世界都沒有的法,順道連美國、韓國、日本、歐洲都管到。

既然是衝著中國而來,就要對中國多了解一點。

中國影音網站是從盜版起家,野蠻生長;包括愛奇藝、騰訊視頻、優酷、芒果TV、搜狐等5大業者,全都是民營企業。在中國,內容產製業地位很低,觸碰不了政治,掌控不了言論尺度;而中國中央電視台、5大省級電視台都是由共產黨、國家主導,我認為他們才是台灣真正應該注意的「媒體」,如今 在YouTube上都開有頻道,訂閱數甚至是台灣電視台的好幾倍,政府要管的,應該是他們 ,不是愛奇藝!

再說了,中國還有B站(bilibili),如今也在美國上市,市值已經追上愛奇藝,它就相當於中國的YouTube,上面幾乎全都是UCG,完全走出中國的自己的內容產製模式,用戶原生內容的意識型態,反而超過中國自製的節目跟戲劇,這才是大量的「入島、入戶、入腦」

要立一門新法案,你要思考,你的管制目的是什麼?如果真的是針對中國內容而來,必須得考慮更嚴重的問題,而不是今天所談的OTT專法,假如愛奇藝台灣站真的下架了,今後我還是可以連到中國主站直接觀看啊!如果立法是關起門來或躲在井裡在立,那這個法律一定會有問題。

2.內容產製/發行商,你怎麼看?

NCC拿《廣電三法》的邏輯管OTT,但他們不是有線電視!

巧克科技新媒體共同創辦人、前LINE TV執行長劉于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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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于遜認為,台灣政府對中國OTT業者不能用舊產業老法律、先入為主的觀念立法。
圖/ 本刊資料

如果要進行網路治理,我一直很贊同必須得保有「網路中立性」。網路世界中最基本的原則:業者、使用者,每個人都有在網路上的自由。

但這一部OTT專法,卻不是按照這一套邏輯來走,似乎是《兩岸關係條例》參與更多。例如要控制ISP業者(網路服務供應商)的機房,就是一個例子,讓專法乍看之下好像很怪,是因為每一個政府部會都有自己的考量立場,融進專法裡。

我覺得要管理OTT產業,不應該是立專法,而是立下業者「自審自律」的規則,如果 今天透過業者「自審自律」,還是沒辦法管好,政府才應該出手,不能在這之前,就先立下框框條條的強硬限制。

草案會這樣設計,某個程度是NCC按照《廣電三法》管制傳統行業的邏輯來管理OTT平台,雖然政府想用公權力介入這個產業,讓產業更快上軌道,但OTT平台又不是一般上市公司、也不是什麼管制行業,為什麼要向NCC揭露「使用者數量」、「營業額」、「點擊數」、「流量」等資料?

我認為專法一定要等到試行時,才會看得出來,大家都要怎麼接招拆招。

消費者才不管那麼多,專法讓追劇變少又變慢,就是權益受損!

牽猴子行銷總監王師

牽猴子行銷總監王師
王師指出,無論對消費、發行、製作哪一方而言,愈能彰顯平台多樣性,對整體產業的發產愈有正面影響。
圖/ Facebook cc by 牽猴子行銷總監王師

我們可以從兩個身份來看這一部專法。

如果我是一名消費者,我只會在乎一件事:怎麼樣更快、更便宜獲得更多的內容?

我不會太在意業者間的競爭、也不會去管法令層面的東西,但如果法令變得嚴格,導致我看的東西變少、變貴、變慢,我就會不開心。

反過來,從一名台灣業者的角度來看,我是做內容發行,我們會對下了院線的電影做後端版權分銷,包括在電視台、飛機上、OTT平台上播⋯⋯對我來說,能銷售的平台愈多愈好,才不會被壟斷,當有了競爭,平台才會願意付比較高的價錢;況且因為剪線潮,如今有線電視採購預算也降低,OTT平台反倒成為出手闊綽的採買方

如果是做開發製作的上游業者,OTT平台為了在內容的豐富性上競爭,他們會從前端開始投資:對內容製作者來說,無疑是一個大好的消息,減輕過去找金主、找募資的壓力。

撇開政治不說,就我看來,平台愈多、選擇愈多,都是好事一樁

3.台灣本土OTT平台,怎麼看?

兩國文化權的矛盾交給《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好,為什麼需要立專法?

CATCHPLAY集團執行長楊麗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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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麗貞認為,立法應該針對OTT整體產業,而非將兩岸關係的矛盾放在「管少數平台業者」。
圖/ 蔡仁譯攝影

OTT是自由市場競爭,如果做到了「稅收」、「分級」和「內容保護」這3點後,就是要開放!讓觀眾看到盡可能豐富的內容。

我其實很想和政府說,中國OTT平台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矛盾,其實是國與國之間「文化權」的判定,跟業界比較不相干,如果真的要管,那大可直接執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好,不一定得動到其他OTT業者。

況且,市場上有非常多的OTT平台不是收費制、是免費的,但NCC並沒有要讓他們納管,但免費的才更應該管吧

因為用戶族群更大,更多年輕人或青少年可以零負擔地觀看⋯⋯你管Netflix不管YouTube,但YouTube開始有付費方案,不該管嗎?那直播要不要管?這些認定,都純粹取決於官員的認知程度。

所謂的「抓大放小」、什麼叫大,什麼叫小?擁有一定經濟規模跟影響力,這誰來判定?讓業者自願登記⋯⋯數量一定寥寥可數,我會懷疑執法的公平性。

如果要做、就要做清楚,既然要管、就要有效,不要讓人覺得徒勞一場。

「抓大放小」可行,但要業者「自願登記」⋯NCC給點誘因吧!

GagaOOLala杰德影音執行長林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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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杰認為,立法讓業者「自願登記」,政府就該進一步提出「誘因」,另一方面也要幫助本土業者面對來自國際的強大競爭力。
圖/ 侯俊偉攝影

OTT要納管,應該要以「鼓勵合法,打擊非法」為原則,先從鼓勵合法開始,再一步步全面納管,畢竟OTT平台的種類非常多:有正版、盜版、UGC、PCG、SVOD、AVOD⋯⋯要「一次到位」很難,所以我覺得「抓大放小」是相對比較可行的做法。

但是,OTT和UGC的服務愈來愈像,NCC未來如果一邊要求OTT需要登記註冊,另一邊卻對UCG完全沒有任何規定,是否造成管理不對等的情況?

歐盟視聽媒體服務指令(AVMSD)就有提到,YouTube跟Facebook都得一併都須遵守相關規範。

除此之外,要讓業者「自願登記」,NCC也需要多做說明,提供更多自主登記的「誘因」,例如登記者是不是可以獲得更多資源、更多補助申請的機會?

面對國際業者的強大競爭力,政府應該思考如何提供獎勵措施,幫助台灣本土OTT業者不被邊緣化,又能對接國際市場發展。

4.境外OTT業者,你怎麼看?

全球第一部OTT專法,成立的迫切跟必要到底是什麼?

LINE台灣董事總經理陳立人

LINE陳立人
陳立人指出,政府必須謹慎審視立OTT專法的用意,是否能讓台灣OTT產業生態系更加完善。
圖/ LINE

在這次新冠肺炎疫情之後,OTT數位串流產業和消費者的生活又結合的更緊密了。

LINE TV在台灣已經上線5年,透過一路上的觀察,我們發現台灣的OTT產業,其實很有機會成為全球內容產製鏈中的重要一環,但是卡在產業生態還不完善、不同角色的業者成熟度不一致,不少人還處在成長的階段。

我們當然希望可以看到更多正面、有建設性的政策,或是對創新的實際支持,來取代高強度監管和懲罰制度。

這是全球第一部OTT專法,但以目前的草案架構來看,此時成立的迫切性和必要性是什麼?還存在不少疑慮。

如果倉促上路,我們擔心只會造成過多的約束,反而限制了台灣OTT產業未來的發展,阻礙台灣優質內容被觀眾看到幾會,甚至是推向國際的可能

5.有線電視/機上盒業者,你怎麼看?

不只「國安」問題該顧,「盜版」猖獗亂象更應該管!

中嘉網路執行長揭朝華

中嘉網路執行長揭朝華
揭朝華表示,OTT專法管不到市面上的侵權網站、盜版機上盒,應該要提出有效對應盜版業者的具體處理方式。
圖/ 唐子晴攝影

主管機關比較從「國安」的觀點看這一件事情,比如說不讓有國安疑慮的OTT業者進來,但我不希望它只管制國內的合法業者,因為更重要的是,針對非法業者,你要不要去管?

侵權網站、盜版機上盒太多了,在OTT專法裡是管不到的,因為主管機關不想背上一個「妨礙網路自由」的名號,因此國內ISP業者沒有遵循的依據可以對盜版業者「封網」,現在只能靠業者自律,但這不管是對有線電視產業、內容產業,都是一個傷害!

該管的沒管到,反倒合法合規業者綁手綁腳,NCC要傾聽業界心聲!

OVO創辦人暨執行長吳有順

OVO創辦人吳有順宣布OVO獲矽谷投資人領投4600萬,打造跨國軟硬體入口平台.jpg
吳有順認為,OTT專法「是要能促進產業發展,而不是反倒變成阻礙」。
圖/ OVO提供

OTT的確應該要有管理辦法,例如該怎麼促進產業發展、怎麼幫助本土影視做得更好、怎麼有效管制盜版⋯⋯等等,目前台灣盜版盒子依然猖獗,對產業的傷害比什麼都大。

但以對目前專法草案來看,可能還需要一些時間調整,是要能促進產業發展,而不是反倒變成阻礙。

以草案看來,專法有沒有可能降低海外業者投資台灣的意願?有沒有可能該管的沒管到,反倒合法合規業者綁手綁腳?

要制定一套合理可行的管理辦法,本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兼顧平衡發展,又要有管理的智慧,NCC若能多聽聽業者的心聲,我相信有機會調整到合理可行的範圍。

責任編輯:張庭銉、林美欣

關鍵字: #O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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