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禁令上路近2年,青少年仍狂吸!網路平台遭罰委屈了嗎?國健署回應裁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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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禁令上路近2年,青少年仍狂吸!網路平台遭罰委屈了嗎?國健署回應裁處爭議

《菸防法》修法上路一年多,國健署菸害防治組長羅素英接受《數位時代》採訪,親上火線回覆各方疑問。
2025.02.26 | 新零售

你知道電子煙其實違法嗎?

在台灣,電子煙從未合法,自2023年3月《菸害防制法》修正後,更確立了衛福部國健署查緝電子煙、開罰的法源依據。

依據國健署統計,截至2025年1月底,裁處電子煙、加熱菸違法件數累計4,323件(2023年裁處735件、2024年~2025年1月裁處3,588件)。

中央與地方政府衛生局查處電子煙、加熱菸件數

儘管如此,在路上還是不時看到路人時不時就「吸上一口」。並沒有明確的電子煙使用人數統計,但從路上、身旁的電子煙使用者的狀況看來,「政府的取締件數還是太少。」董氏基金會菸害防治組主任林清麗指出,據國健署在2024年12月公告的最新調查顯示,國內青少年(國高中生)就有約5萬人仍使用電子煙,而在大學生方面,就部分大學私下統計,仍有近10%左右學生使用電子煙。

「電子煙應該要比紙菸更好抓。」林清麗認為,由於電子煙不論何時何地販售、提拱與使用皆屬違法行為,照理來說應該要比有條件販售、使用的紙菸還好取締,不解國健署為何在修法上路一年多來,只有幾千件的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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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時代》密訪多位電子煙使用者也發現,即便在修正上路後,許多電子煙使用者仍照抽不誤。歸納背後成因,「沒有違法感」是許多使用者共有的因素。這些持續使用電子煙的民眾,仍會在戶外街道、聚會場所抽電子煙,很大一部分來自「身邊人都有在繼續抽」、「在街上抽電子煙不會有人在意,或是對你指指點點」。

「電子煙是違法的」,這樣的觀念尚未完全落實於民眾日常。

不過,另一個讓使用者停不下來的深層原因,恐怕是電子煙取得的難度並未提升。多位使用者指出,即便電子煙實體銷售通路多半在修法後收掉了,但只要透過通訊軟體群組像是Line、Telegram,或網路上專賣電子煙的境外網站,仍可輕鬆取得電子煙,其下單方式多透過線上刷卡、超商店取,幾乎與一般網購無異。

而這也引來另一番爭議是,在《菸防法》修法上路後,國健署積極對網路平台業者裁處,光2024年對網路平台業者開出的罰鍰就超過新台幣8,000萬元,祭出國內網路平台史上最嚴格的裁罰令,但背後同時浮現在檯面上的卻是居高不下的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以及「電子煙老菸槍」仍能輕易取得電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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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接受訪問時強調,「沒有要特別懲罰網路平台業者。」
圖/ 蔡仁譯攝影

針對以上種種爭議,國健署菸害防治組長羅素英接受《數位時代》採訪,親上火線回覆各方疑問:

Q1. 修法後的電子煙裁罰不只針對平台業者,但外界質疑國健署對平台業者開罰力道最大?

A:國健署在查處電子煙上是從上游業者到最末端使用者,皆有查處,我們沒有錯放任何一方。

針對最上游的製造業者,去年各地衛生局與警政署、移民署跨部會合作,查獲至少3件大型電子煙地下工廠,而針對下游的販售、使用,也都有啟動流通稽查,針對電子煙使用熱點,像是夜店、酒吧加強做定點稽查。

另外針對校園青少年使用電子煙率居高不下的部分,國健署自修法上路後一直有與教育部合作進入校園做宣導與輔導。

攤開中央、地方政府衛生局公告的電子煙、加熱菸查處成果,可看到在輸入以及使用電子煙、加熱菸上,使查處件數最多的兩項,絕對沒有抓大放小,或是不往源頭查緝,只抓網路平台業者。

Q2. 為什麼不是處罰上架、PO文者,而是連平台業者也要受罰?

A:國健署在裁處平台業者時,也一定會對PO文、上傳者開罰。業者一開始的確會否定,認為自己不是廣告,沒有收取費用、沒有對價關係,為何要被罰?

但我們希望讓業者知道,如果他們能在接受刊載、電子煙廣告這個環節上多做屏蔽,其實能替阻擋電子煙流竄,起到很大的作用。因為根據國健署過往調查,網路販售平台、網路社群成為國高中生取得電子煙的第二大管道(25%~30%),僅次於家人親戚同學或朋友免費給的(36%~43%)。

當然很多時候業者會不解,我們要求屏蔽、下架的關鍵字,或牽涉的內容太廣泛,但我們認為在多次溝通下,透過國健署這邊提供更多違法態樣,業者能逐步了解原來有關電子煙的關鍵字、內容其實這麼多,像是SP2S這類品牌代號,我們不跟業者說,他們在做審查時,自己很難知道要去屏蔽什麼。

我們的本意絕非要處罰業者 。重點是希望業者配合去攔阻、下架訊息,以及提供PO文者的使用者資料做進一步追查。否則少了平台業者的積極配合,國健署、衛生機構很難往下做追查,取締也就無法確實。

Q3. 為什麼政府對平台的處罰方式是「搜尋到就罰」,而不是「先通知下架,不下架才罰」?

A:目前修法後的規定並沒有「通知下架」的明確規定,因此我們依法行政,對違規刊載直接裁罰。

老實說我們承受很大壓力,去年10月幾起因為喪屍煙彈(以電子煙為載具的新興毒品)造成的社會事件,促使行政院長召開跨部會會議,希望各部會積極重視積極重視此事造成的社會危害。我們馬上要求各地衛生局查處件數的處理速度要加快、加嚴。所以如果看11月的查處件數2,139件,其實數量是前10個月的3倍之多。

當然我們可以了解目前的裁處方式,對網路平台業者造成一定負擔,很多關鍵字像是「糖果」,業者必須先統一用系統屏蔽後,在用人工審查一件件將沒問題的商品放回架上。但我們也希望業者能了解,如果不這樣做,勢必就會漏掉一些違法的商品。

像是網路上隨時會冒出很多新興關鍵字,我們也盡量把我們掌握到的最新的違法態樣,通知給平台業者做關鍵字的新增。同時我們也與業者成立「綠色通道」,這樣一來如果業者發現新的關鍵字,他們也能回饋我們,做到比較完善的公私聯防。

如果業者覺得自己已經盡到一切自律機制,還是被罰,我們絕對鼓勵業者在陳述意見或者事後訴願時,詳實表達自身的努力,讓我們檢視相關事實,決定最終裁處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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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針對「錯殺」案例(非販售電子煙的貼文遭裁罰),政府如何回應?

A:我們不會單純因為一篇貼文提到電子煙就裁罰,執法時仍然會依據法律要件是否充足來判斷,像是去看這篇文、商品是否涉及廣告、販售或導流行為。如果沒有違法事實,我們不見得會開罰,執法還是要有情、理、法的部分。

有時候是業者不理解,為什麼這也要罰。像是很多業者不解,為什麼已售出商品頁面也要罰,但這是因為頁面裡留有賣家資料,這樣有心要買的人,可能從此追查到該賣家賣場,做進一步聯繫與購買。很多裁處都是我們這樣逐項跟業者說明,他們就比較能理解,為什麼我們這樣罰。

但也不能否認,偶爾地方衛生局確實還是會有一些極端個案,是在誤判的情況下開罰,不過其實從現在(2024年12月)各家業者的裁處狀況看來,平台上的違規件數看起來都有很明顯的減少。

Q5. 台灣本土平台受罰,但境外網站卻持續販售電子煙,這樣公平嗎?政府如何處理境外網站?

A:我們的執法並沒有特別針對本土業者,而是多管齊下處理境內外問題。但確實在國內平台的自律機制較為成熟後,違法件數從國內、境外各佔一半的局面,到現在較多都流往通訊軟體與境外網站,對於這類型的平台確實執法難度較高,但我們透過幾種方式因應。

1.與境外平台直接溝通:例如Meta、Google等業者,我們曾嘗試多次一對一上門拜會溝通,希望他們能與美國總公司通報討論,對在我國使用者能看見的違法內容進行處理,至少讓網址停止解析,減少台灣用戶的接觸機會。

2.限制廣告推播:與境外業者協商,限制電子煙廣告對台灣用戶的可見性,特別是避免向青少年投放。

3.封鎖違法網站:遇到架設在境外的電子煙專賣網頁,如果網域是.tw,我們會與TWNIC(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討論是否封鎖該網站,但如果是.com網域,目前有在研擬能否透過ISP(網路服務業者),以IP位址或DNS技術等方式來封鎖,或限制違法網站停止解析。

4.溯源查處:不管通訊軟體或境外網站,進行銷售仍需從台灣取得客戶金流,我們會透過從交易紀錄、通訊軟體的資訊來追查違規賣家。

一部法律,需要很多方的協商跟理解,因為每個人看到的面向都不同。目前因為網路平台已成為電子煙流通的主要管道,因此政府必須加強管理。但也會持續與業者溝通,一但狀況改善,未來不排除進一步檢討法規,尋找更合適的執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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