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商業司主要職掌如下: 1. 關於我國商業政策及法規之擬訂。 2. 關於商業之規劃、管理、輔導、監督及統籌配合事項。 3. 關於公司、商業之登記管理及監督事項(資本額五億元以下由本部中部辦公室、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政府辦理)。 4. 關於物資調節及物價管理事項(由各部會依權責辦理)。 5. 關於商業團體分業標準之訂(修)定。 6. 關於其他商業行政事項:(如商業會計、商品標示、全國商業行政資訊系統、電子工商、特定目的事業、電子遊戲機、商業科技、網路零售、物流、商業環境、商業投資抵減、商業人才培訓等業務之規劃、推動與輔導等。)